中華民國114年主委盃全國小學生克拉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普及基層克拉術運動人口,促進鄉鎮、社團、技擊運動交流,發掘培養優秀克拉術選手及提昇運動技術水準、增加運動人口。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體育會、中華民國克拉術協會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克拉術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員林市明正道館
五、比賽日期:114年5月10日
六、比賽地點:員林市明正道館(彰化縣員林市靜修路48之2號二樓)。
七、競賽組別:1.個人國小男生組 2.個人國小女生組
八、比賽分級:
(一)國小男生組依體重分十級:
1.第一級:24公斤以下 6.第六級:36.1~39公斤
2.第二級:24.1~27公斤 7.第七級:39.1~45公斤
3.第三級:27.1~30公斤 8.第八級:45.1~50公斤
4.第四級:30.1~33公斤 9.第九級:50.1~55公斤
5.第五級:33.1~36公斤 10.第十級:55.1公斤以上
(二)國小女生組依體重分十級:
1.第一級:24公斤以下 6.第六級:36.1~39公斤
2.第二級:24.1~27公斤 7.第七級:39.1~45公斤
3.第三級:27.1~30公斤 8.第八級:45.1~50公斤
4.第四級:30.1~33公斤 9.第九級:50.1~55公斤
5.第五級:33.1~36公斤 10.第十級:55.1公斤以上
(一)報名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對克拉術運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二)驗證規定:在學證明書(需貼照片、並加蓋章戳)※凡證件未帶齊全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辦法:
1.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https://forms.gle/FcXNeh37opp8kACe9 )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11時止網路報名。
本會承辦人員 馮冠傑 總幹事 手機/LineID:0973088677
(二)報名費用:200元(請於當日報到時繳交費用)
十、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克拉術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克拉術規則。
(二)比賽制度:個人賽制,四人以上採單淘汰賽,三人採循環賽,每校每級,不限報名人數。
(三)比賽規定:
1.競賽時間:2分鐘。
2.女性選手克拉術服內應穿著一件無任何標誌,白色之短袖無領運動衫(其長度應足以將
下擺紮入克拉術褲內)或白色之短袖無領緊身衣,未依規定穿著者不得參賽。
3. 凡參加比賽之選手,務必準備潔淨且合乎規定之克拉術服裝並自備紅色腰帶,若無克
拉術服者須穿著白色柔道褲及攜帶藍色柔道服,克拉術上衣及紅色道帶由本會提供。
(四)過磅規定:
1.過磅時間: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8時30分
2.過磅地點:員林市明正道館(彰化縣員林市靜修路48之2號二樓)。
3.未符合報名級別者,不得臨時更改級別過磅。
十一、獎勵
(一)各組級別前三名(1.2.3.3.)得獎者由大會頒發獎牌及獎狀。
(二)本賽會後由本次賽會裁判評定美技獎乙名並頒發獎盃。
(三)本賽會後由本次賽會裁判評定最佳運動員乙名並頒發獎盃。
十二、抽籤:
民國114年5月3日(星期六)晚間17時於彰化縣體育會克拉術委員會辦公室(彰化
縣彰化市平和里彰草路123巷臨211-5號)公開抽籤,未到場由大會派員代抽,事後
不得異議。
十二、會議:
技術會議: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11時30分召開。
裁判會議: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11時30分召開。
十四、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起。
(二)開幕典禮: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11時起。
(三)比賽時間: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12時起。
(四)小豆苗推廣計畫(規則):上午10時30分至11時。
(五)小豆苗推廣計畫(經歷):上午11時30分至12時。
(六)凡以不正當手段或違背克拉術精神參加比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比賽資格與成績,並提請各主管(相關)單位議處。
(七) 過磅時應攜帶一吋照片及在學證明書(須貼照片並加蓋章戳)未帶證件者取消比賽資格。
(八) 凡未滿十八歲之男、女選手應備有家長同意書(須由家長簽名或經家長同意教練代為簽章),並於過磅時提供查驗,違者一律不予過磅。
(九)應聘為大會裁判人員須立場超然,公正執法,不得兼任單位教練或臨場指導選手。
十五、申訴:
(一)比賽之爭議判定,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判決之判決為終決,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決為終決。
十五、附則:
(二)本次競賽之相關會議及比賽日,請學校核予學生、工作人員及帶隊教師辦理公(差)假登記。
十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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