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彰化實體班)
一、 課程目標:
失智患者以每3秒速度增加一位,為了有效了解失智症患者的服務需求,提昇照顧服務員專業能力,故辦理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依失智症需求提供照顧服務,訓練改善失智症患者、照顧者及家屬之生活品質,降低失智症對患者、照顧者、家屬、社區和國家所帶來的衝擊,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二、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長照人才品管學會
三、上課日期:114年5月17(六)、18(日)、24(六)三日
積分認證:一小時1.2積分,實際依積分單位認證為主。六年必修常規積分【專業課程】其他類別,認可24積分
四、課表:
日期 | 時間 | 時數 | 課程名稱 |
5/17 (六) | 08:15-08:30 | 報到 | |
08:30-10:30 | 2 | 認識失智症 | |
10:30-10:40 | 休息 | ||
10:40-12:40 | 2 | 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 |
12:40-13:30 | 休息 | ||
13:30-15:30 | 2 | 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 |
15:30 | 下課 | ||
5/18(日) | 08:15-08:30 | 報到 | |
08:30-09:30 | 1 | 失智者口腔保健 | |
09:31-10:31 | 1 | 失智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 |
10:31-10:40 | 休息 | ||
10:40-12:40 | 2 | 失智者安全看視 | |
12:40-13:30 | 休息 | ||
13:30-15:30 | 2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 |
15:30-15:40 | 休息 | ||
15:40-17:40 | 2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 |
5/24 (六) | 08:15-08:30 | 報到 | |
08:30-10:30 | 2 | 失智者日常生活促進與活動安排 | |
10:30-10:40 | 休息 | ||
10:40-12:40 | 2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 | |
12:40-13:30 | 休息 | ||
13:30-15:30 | 2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 | |
15:30 | 賦歸 |
五、辦理地點:財團法人洋明紀念護理之家
地址:彰化縣大村鄉旗興路一段288號
六、參加對象:限定已辦妥「長照服務人員認證」之現職人員、【依據衛部顧字第1131963359號】:需現有執業單位職登畫面且已實際提供長照服務者方可符合報名資格(不符合規定者視同一般民眾報名,無積分認證)。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35人)截止,滿20人開班
報名電話:04-8285293 0972887796(LINE搜尋電話號碼)
聯絡人:王小姐
八、報名費用:2100元 (團體報名1950元/位)
本課程為電子檔講義,若需紙本講義者酌收150元(需事先告知)
【匯款方式】ATM轉帳、銀行匯款(請備註匯款人姓名)
【匯款帳號】台灣銀行(004)台銀員林分行049001014785社團法人台灣長照人才品管學會
九、報名網址 : https://www.beclass.com/
十、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報名資料需函送積分單位核備,報名完成即保留學員上課權利,恕無法延梯、轉讓。
(二)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明。
(三)學員於課程開始後遲到20分鐘或結束前20分鐘離席者,缺課或請假者無法取得研習證明。
(四)本課程不含餐費。
(五)請學員自備及全程配戴口罩
(六)為保障講師授課之智慧財產權與學員上課權益,謝絕旁聽及錄影,以維持教室秩序。
(七)訓練與積分累計須知:依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規範授課,發給結訓證書,學員需全程參與,缺課即取消上課資格。
【 退費辦法 】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情形辦理退費:
1.如報名完成至開課前14天提出退費申請者,需收行政費300元。
2.如開課前7-13天因私人因素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50%。
3.如開課前6-3天因私人因素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30%。
4. 如開課前2天內及課程當天未能出席,且因私人因素提出退費申請者,不予退費。
※上述計算以實際天數計(含例假日),不以上班日計※
※以上退費金額未含銀行匯款手續費(15元),需另計之※
※退費需繳交本人之銀行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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