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侵害預防及處理〝初階〞教育訓練
本課程現僅提供衛生福利部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課程名額有限,每一事業單位以報名2位為限,依報名順序錄取。
一、活動目的: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2條第3款規定,雇主應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勞工免於遭受不法侵害,包括職場霸凌、騷擾及暴力等行為,藉此維護員工身心健康,降低工作環境中的心理與生理風險。不法侵害不僅對個人造成嚴重影響,也可能導致事業單位生產力下降、員工流失增加、商譽受損等職場不穩定性。
為強化事業單位人力資源(HR)、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在不法侵害防範與應對的專業能力,特別規劃本次教育訓練課程,透過法律解析、案例分享、實務演練等方式,使參與者能夠1.理解不法侵害的基本概念2.提升職場防護意識3.掌握相關法律規範4.促進尊重與包容的企業文化。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三、參加對象:
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
四、報名方式:
1.課程費用由本中心全額補助,一律採網路報名。
2.報名時間自4/11(五)10:00起至各該場次活動前5日止或額滿即截止。
五、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保留有錄取、修改、變更及活動解釋之權利。
2.報名成功不代表錄取,本中心將於開課前一週,以e-mail方式通知報名結果與序號,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5日來電取消,以利釋出名額及後續作業。
3.參加學員需全程完成現場簽到、現場簽退並完成線上前後側問卷學習,使得申請登錄相關繼續教育積分證明,實際核給積分依認證單位之審核結果為準。
(1)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得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申請衛福部護理人員積分。
4.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5.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不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6.本活動會場備有茶水供學員使用,現場不供應紙杯,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7.本次活動所留存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活動聯繫、通知最新消息及相關時數認證之用途。本中心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善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之責任。
8.為維護上課品質當天不開放現場報名及旁聽。
9.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鄭小姐。
(02-8522-9366#668/zjy230504@coapre.org.tw)。
六、活動簡章詳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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