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高齡社區發展協會
【良品學苑】、【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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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
自費、假日、數位學習班(第34期)
本次課程時間:
實作:6/1
實習:6/7、6/8、6/1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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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相關地點~~~
資料繳交和課前前測地點: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46號2樓
實作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39號(漳和國中)
實習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327巷1號2樓 新北市私立闔樂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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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名稱:114年度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自費假日班(第17期)
二、主/協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高齡社區發展協會
三、招生人數:招收滿額20名後開放候補
四、課程費用: 5160 元
匯款帳號: (玉山銀行— 雙和分行)
玉山銀行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高齡社區發展協會趙道君
存戶帳號:0129-940-064010
銀行代碼:808
已完成繳費請加
協會官方 LINE https://lin.ee/kup63PR
告知完成繳費(課程名稱、匯款日期及匯款帳戶後五碼)。
並且繳交資料(1.數位平台證書2.體檢3.款項)
五、退費標準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訓者,辦訓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1) 實際開訓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學員已繳納費用總額90%。但所收取之10%部分逾新臺幣1,000元部分,仍應退還。
(2) 實際開訓日(含)起,未逾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應退還已繳費用50%。
(3)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三分之一以上者,得不予退費。
2.辦訓單位因故未能如期開班者,應全額退還參訓學員已繳費用;因故停訓者,應按未上課時數比例退還參訓學員已繳費用,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天然災害事由,應自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十日內,按事由發生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訓已繳之費用,但經學員同意以補訓方式處理者,不在此限。
3. 倘辦訓單位於本市照顧服務員訓練班之抽查重點缺失達10點(含)以上者,不核發結訓證書,此非歸責參訓學員個人因素,應辦理訓練費用全額退費,以維護參訓學員權益。
六、上課注意事項:
(一)、為珍惜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課程無提供講義,請自備紙筆記錄。
(二)、茶水供應,請自備環保茶杯參與課程。
(三)、依繼續教育積分審定作業規定,請各位學員注意當日需簽到、簽退,皆需本人簽名,如查代簽或無簽名將不給予時數,感謝您的配合。
(四)、於簽到/退時請確認簽到退表單之身分證字號是否正確,俾利後續積分登錄。
(五)、辦訓單位保有取消或調整課程舉辦日期之權利。如遇颱風,且人事行政局公告新北市市停班訊息,即取消該場課程。擇期舉辦或取消之訊息,另行E-mail通知為主。
若有任何問題,如時間無法搭配
請來電洽詢協助:(02)8921-3539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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