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宜蘭場)
救生員新訓及丙級游泳教練班-第11401
依據:教育部「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辦理。
主旨:為推廣水上自救救生安全教育,精進水上自救救生技術,減少溺水事件發生為目的,故訓練及培養專業救生人員,讓學員們能順利考取合格救生員證,另加開游泳教練課程,讓報名學員一次擁有雙技能。(取得證照後可申請成為本協會或委員會儲備水域活動教練,本會後續將開辦SUP及獨木舟教練班)
發證:完成結訓並通過考試者,由本會頒發救生員訓練合格證明及丙(C)級游泳教練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