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民宿管家學校】
個案輔導申請簡章
一、緣起
為開發及輔導桃園市增設具特色之民宿,以順應觀光旅遊與休閒農業之發展與服務需求,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乃辦理「桃園民宿管家學校」,並繼「基礎課程」、「主題工作坊」之後,提供「個案輔導」,以協助申設民宿或形塑特色民宿經營能力。
二、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承辦單位:永譽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輔導對象
凡已接受「桃園市民宿管家學校」基礎課程、主題工作坊訓練之學員,且符合以下條件者,得申請個案輔導:
(一)已確定將申請設立民宿者。
(二)已設立民宿,但亟待改善經營狀況之民宿業者。
受輔導對象總計以20案為限。若前述申請者不足額,得開放給桃園境內其他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者提出申請。
四、申請及遴選方式
(一)凡符合前述條件者,應填寫「桃園市民宿輔導申請表」如(下表),於規定期限前,交送承辦單位受理及審核。
(二)承辦單位彙整所有申請者名單及輔導需求後,依輔導需求必要性、迫切性、可行性評分後,排定輔導優先順序,並以排序前20名列為建議受輔導名單,提報主辦機關同意後實施之。
五、輔導方式
(一)申請人獲選個案輔導後,由本專案團隊初步訪談、確認輔導需求,再依其邀請具備適合的專家或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業務承辦人擔任輔導師,安排前往現場(或適當場所)提供診斷、諮詢與輔導。
(二)輔導結束後,輔導師得要求受輔導對象摘記筆記或完成指定之作業,以增進輔導效益。
六、輔導時間
(一)由承辦單位依據個案需求,排定輔導時間。
(二)每一個案以輔導1日為原則,若有特殊需求者,另行斟酌調整安排。
七、輔導內容
(一)輔導內容將配合受輔導者之需求與狀況,但以協助申設民宿、及形塑在地特色民宿之經營能力為主,並以實務操作為主。
(二)將視輔導個案狀況,適當開放其他學員隨同實習、或接受聯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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